从石家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关于在全市范围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通知》近日发布。通知显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和备案效率,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方便购房群众办理后续业务,决定在全市范围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
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现售合同)时,必须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进行电子合同网签。
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开发企业上传至市商品房备案机构申请备案,备案完成后系统将电子合同信息推送到共享平台,供各部门和购房人办理后续业务使用。
通知原文件如下:
文章来源: 石家庄房天下公众号
声明:刊载此文,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