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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解除限购政策!

日期:2022-6-2 16:24:30      浏览次数:

5月26日,张家口政府网发布:废止关于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废止的这个文件编号为【(2017)7号】,这个文件是2017年5月颁布的张家口房地产限购政策,意味着张家口执行了5年的限购政策正式落下帷幕。

《意见》指出,要严格区域性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措施,对在中心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在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新购住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对在中心城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

《意见》指出,要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意见》指出,要对中心城区、崇礼区、怀来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度调整。本市户籍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本市户籍已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外地户籍居民家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综上所述,当时限购政策规定:市区只能购买2套住房,新房3年内不得交易。而且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外地户口为4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贷款未结清的为50%。

没有了限购政策,意味着购房者可以买2套以上住房,而且首付比例可能也会随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