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就像空气,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无处不在,深深影响每一个人。瑞典、丹麦、芬兰等北欧国家腐败案件发案率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视崇廉尚廉社会风尚的培育。我国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符合时代和社会的要求,有利于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从文化属性上看,廉政文化作为先进的文化形态,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要求和服务方向,用健康向上、追求清廉的内容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弘扬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借鉴的是国外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摒弃贪图享受、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等腐朽思想。从社会功能上看,建设廉政文化,就是树立廉洁理念,提倡廉洁精神,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将各种“庸俗文化”、“落后文化”、“腐朽文化”的生存空间挤压殆尽,彻底铲除“潜规则”生存的土壤。
文化能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能深入到人心的角角落落,浸润每个人的灵魂。润物细无声的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并被人们广泛接受后,就会像一只“无形之手”,发挥出强大的力量,把人们的行为拉入符合廉洁价值观的轨道。
古语说得好,“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制度让想犯错的人犯不了错,文化让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意犯错。建立在人们理性之上的自律意识,确实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是一道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道德和文化防线。因此,在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机制的同时,应大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让“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同时发力,刚柔并济,构筑“自律”与“他律”的“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