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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解读

日期:2024-2-20 9:01:52      浏览次数: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印发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在原《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起草了《办法》。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办法》分为总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特殊消防设计的专家评审、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监督管理、附则等7章,47条。重点对我省原《暂行办法》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一是修改文件名称。将文件名称修改为《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

二是规范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在特殊建设工程中,国家消防标准没有规定或者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消防标准规定的,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本次修改将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纳入评审范围,并进一步明确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内容,以及专家出具评审意见的形式。

三是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要求。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通知》要求,明确将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纳入联合验收范围。

四是提升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在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要书面通知所在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参加,进一步提升消防查验质量、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

五是优化消防验收备案管理。根据住建部规定,建设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其他建设工程(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类)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后抽查制度。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同时加大重点项目的抽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