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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实施,石家庄恢复“商转公”业务

24-04-07

3月26日下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

6月1日起实施,石家庄恢复“商转公”业务

日期:2024-4-7 9:49:39      浏览次数:

3月26日下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石家庄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有关政策调整事项。经会议研究,自2024年6月1日起,我市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个人贷款”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市公积金中心将于近日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